雖然米奇自己也是個Heavy Winny Mania,不過今天看到的一則新聞確讓米奇想轉載一下。那是一篇關於Winny的侵權行為對各種軟件所造成的侵害統計。當中有好多數字都值得留意。

據該報道說,日本的電腦軟件著作權協會ACCS聯同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於10月10日當地時間下午6時至午夜12時期間的6小時內,對Winny的使用狀況進行調查,發現最少有21萬人在使用Winny。同時,他們統計出計有61萬個音樂檔案(以一個檔案約有7首歌按每月使用費用計算約值4.4億日圓)、商業軟件約61萬套(以平均價格計算19.5億日圓)、遊戲軟件約117萬套(約51.3億日圓)、動畫約18萬套(約17.2億日圓)、漫畫約159萬個作品(約7億日圓)正在Winny上流通。

看到這個規模,發覺日本人的侵權其實也相當利害,只是他們愛偷偷做,而不像香港那麼明目張膽。報道說ACCS和JASRAC得到日本資料通信協會 Telecom-ISAC Japan協助,透過ISP以電郵或網頁的方式,提醒Winny用家使用Winny傳送音樂和電腦軟件是侵權行為。至於還會不會有進一步行動,報道裡就沒有提到。

資料來源: Winnyによる被害相当額はゲーム51.3億円・アニメ19.5億円など